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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实训室规章制度
来源:侯马市职业中专学校 | 作者:实训处 | 日期:2020-03-09 | 浏览 6058
   为加强舞蹈实训室的管理,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教学和课余训练,特作如下规章制度:
   一、舞蹈室是教学、训练场所,非教学和训练原因不得随意进入。
   二、舞蹈室在每周一至周五的正常上课时间内,用于舞蹈课教学,其他课余时间用于学生训练。
   三、进入舞蹈室,应穿软底鞋或舞蹈鞋,严禁穿硬底鞋入内。
   四、舞蹈室内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果皮纸屑。
   五、舞蹈室内不准打闹、追逐,运动时应注意他人所处位置,以免造成伤害事故。
   六、请爱护室内一切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按学校管理规定罚款,对蓄意损坏者,除赔偿罚款外,送交保卫科严肃处理。
   七、舞蹈室的钥匙应由舞蹈室专门管理人员保管,舞蹈室使用必须做好登记,用后验收。
   八、舞蹈实训室使用完后,请将器材设备恢复原状,并由使用本次舞蹈室的班级负责清除垃圾。
   九、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如因缺乏一定的安全措施而造成室内设施设备损坏、遗失、被盗,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坚持卫生值日制度,每天打扫,保持室内一切设施的清洁卫生,由舞蹈实训室的专门管理人员每天负责检查、落实。
   以上条例由舞蹈室管理人员和专业部共同负责监督检查,并负责查清造成公物损坏的责任人,造成公物损坏的责任人须按学校管理规定及时缴
纳赔偿金,逾期不交者将予以严肃处理。每位同学都应严格遵守钢琴房练琴规章制度,有违犯者,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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