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室安全检查制度(试行)
来源:侯马市职业中专学校 | 作者:实训处 | 日期:2020-03-10 | 浏览 15038 次
为确保教学任务的安全、顺利进行,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实训馆室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张新民
成员:张贵绒 寇贞 曹惠平 管理员及各系主任
二、检查范围
1.灭火器配备;
2.危险品库安全状况;
3.仪器设备安全状况;
4.水、电开关能正常使用;
5.实训馆室安全隐患。
三、检查时间
1.实训馆室安全责任人每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实验室主任。
2.系实训馆室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每学期对系所属所有实训馆室室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每学期期末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后,研究总结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四、惩处措施
1.实训馆室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上报,追究党政领导和实训处主任的领导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2.实训馆室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立即上报,依事故大小追究相应领导和相应责任人的责任,按学校条例接受相应处理。
3.凡在安全检查中发现有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隐患,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扣发奖金。
4.实训指导教师和实训技术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实验室安全规则》等规章度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本人责任,进行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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